用户名: 密码:    注册新用户  忘记密码
 
 

 

 

                            回首页        热烈祝贺甘肃省临潭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网站开站!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提高妇女地位做了哪些规定?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这是因为,妇女在繁衍后代、养育子女以及家庭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承担着重要的责任。由于我国受几千年封建社会的生育文化的影响,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特别是在农村广大地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男轻女、传宗接代、多子多福、早婚早育等传统观念和男女不平等的现象。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充分体现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直接关系到妇女政治、经济、社会及家庭地位的提高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因此,国家把实行计划生育与促进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地位的有机结合确立为开展计划生育的重要原则和发展方向。有关国际公约、国际文件也多次强调指出,促进男女平等、公平和妇女权利以及消除一切形式对妇女的暴力并确保妇女有能力控制自己的生育是有关人口与发展方案的基石。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最佳分辨率:1024*768      制作维护:折建中
甘肃省临潭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页面执行时间:203.125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