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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举办WIS系统管理与应用培训班       2008.07.12
临潭县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教育拓展项目 2008.07.03
临潭县技术服务提高年活动取得实质性进展 2008.07.01
临潭县举办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班 2008.06.25
新城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项目动工修建 2008.06.12
省人口委核查临潭县人口计生系统地震受灾情况  2008.06.11

城关镇信息:  抓好干部管理教育工作是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所在

2008.06.10
城关镇努力破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 2008.06.09
州人口委主任李瑞平在临潭督查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008.06.06
临潭县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工作全面结束 2008.05.21
2008年上半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2008.05.21
认清形势明确任务不断开创人口和计划生育   2008.05.20
羊沙乡组织人员互查各村计划生育工作 2008.05.10
羊沙乡党政主要领导进村考核、指导计划生育工作 2008.05.16
临潭县举办“生育关怀行动”知识竞赛  2008.05.16
临潭县人口委踊跃为灾区捐款 2008.05.12
临潭县举办计划生育政策理论暨业务知识培训班 2008.05.14
新城镇镇长张忠良到村检查督促指导计划生育工作 2008.05.12
临潭县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巡回宣传活动 2008.05.10
县委书记王勇等一行深入乡镇检查指导工作  2008.05.08
新城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开展生殖健康进万家活动 2008.05.08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柯有群在洮滨乡检查指导工作  2008.04.26
临潭县公选副科级干部面试工作进展顺利   2008.04
新城镇在扁都村召开计划生育政策座谈会 2008.04.20
送奖励金上门  解除库区移民后顾之忧  2008.04.19
洮滨乡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业务人员培训    2008.04.18
王勇、安兴虎、冷周在羊永、流顺乡检查工作 2008.04.17
临潭县建华水泥厂30万吨水泥生产线项目投产 2008.04.14
临潭县进一步加大人口计生工作督查指导力度 2008.04.14
临潭县编印《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册3.4万份 2008.04.13
临潭县召开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   2008.04.09
县人口委全面核实2008年申报享受计划生育 2008.03.31
加强奖励机制  推进计划生育  2008.03.14
县计生委组织人员督查各乡镇计划生育  2008.03.08
羊沙乡为流动人口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2008.03.07
临潭县对6个乡镇的计生办主任进行公开选拔    2008.03.06
关于临潭人口网站改版后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8.03.06
羊沙乡安排2008年第一季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200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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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临潭县公安局----- 临潭县监察局---- 临潭县卫生局 ----临潭县民政局---- 临潭县工商局 -- -- 临潭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 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通告--------- 近年来,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问题,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生育秩序,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为了有效地解决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问题,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及省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医疗机构和个人利用B超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医疗(含民营)、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开展涉及计划生育业务的B超诊断时必须报同一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备案,对孕妇进行B超诊断要严格登记,并必须有两名以上医师在场。B超室内应悬挂醒目的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标志。个体医疗机构不得对孕妇进行B超诊断。 二、计划内妊娠妇女(除医学明确诊断为畸形胎儿外)不得自行终止妊娠。特殊情况的必须在计生服务机构和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其中,14周以上终止妊娠必须在人口部门和卫生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对符合生育政策怀孕妇女自行终止妊娠的,注销生育登记,再生育者视为计划外生育。 三、无《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不得从事药品的批发、零售。严禁医药批发、零售企业直接向个体医疗机构和个人出售米非司酮等终止妊娠药。 四、严禁溺婴和弃婴。凡不在医疗单位或计生服务机构死亡的新生儿,其父母或监护人必须在48小时内向乡(镇)人民政府生育工作机构或村(社区)计生管理人员报告;乡(镇)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应予以核查认定。 五、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给予通报批评,予以依法处罚,追究单位领导责任,直接操作人员属于国家和集体医疗保健机构工作人员的,从重处分,注销医(护)师资格证;属于个体行医的,一律吊销营业执照和医(护)师资格证,没收设备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由药监部门依法查处。 六、县人口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凡举报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人工终止妊娠以及非法取节育环的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10000元奖励,县人口委举报电话3121651、3121782,举报信箱:gsltrkw@sina.com。 特此通告 临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临潭县公安局 临潭县监察局 临潭县卫生局 临潭县民政局 临潭县工商局 临潭县药监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01-23
 扶助金环节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语口号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推行农村计生奖励
 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
 严格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领到奖励金的育龄妇女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推行农村计生奖励

 
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手册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计划
 甘肃省幸福工程项目工作座谈会在兰州
 中国计生协、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决定
甘肃省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唇腭裂患者调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
 
临潭县人口委关于在全县开展人口和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流动人口 
 
关于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甘肃省计划生育固定宣传标语
生 殖 健 康 进 山 乡
 
关于落实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
 
不能把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性全


省人口委副主任曹正民一行

副州长杨卓玛在汇报会上作

县长王建军调研基层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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